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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具体怎么评?择优录取的标准是什么?

  答: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依据机构类型,按照《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条件评估表(2026年)》或《深圳市零售药店综合条件评估表(2026年)》进行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基础配置、服务质量、服务能力等。最终根据评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合格对象。评分标准公开,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进行查询。

不同类型的医药机构该如何申请医保定点?

  答: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已按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医药机构制订了不同的新增医保定点申请指引,医药机构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查阅并下载。


纳入年度医保资源配置范围的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有哪些具体流程?

  答:纳入年度医保资源配置范围的医药机构需等待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发布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受理计划后,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医保定点申请,医保部门将按程序审核申请、组织医保管理人员考核、考察评估、现场复核;通过上述环节的医药机构,医保部门将依据《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条件评估表(2026年)》及《深圳市零售药店综合条件评估表(2026年)》组织开展综合评分;评分合格的医药机构,医保部门按流程开展系统评估、确认评估结果并公示。


在哪里可以查询“控制增量社区”和“引导培育社区”?两类社区的划分是固定的吗?

  答:“控制增量社区”和“引导培育社区”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查询。由于不同社区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处于动态变化状态,“控制增量社区”和“引导培育社区”的划分不是固定的,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根据医药机构新增、变更、退出等情况,原则上按季度更新“控制增量型社区”和“引导培育型社区”情况。


纳入年度医保资源配置范围的医药机构具体包括哪些?

  答: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一是中医类门诊部,包含中医(综合、专科)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等;二是中医类诊所,包括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等,包括诊疗科目含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的普通(其他)诊所。

  口腔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一是口腔门诊部。二是口腔诊所,包括诊疗科目含口腔科的普通(其他)诊所。

  零售药店,包含经营方式为零售、零售(连锁)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含批发)。

政策实施后,是否意味着现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会被强制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存量机构有什么影响?

  答:现有定点医药机构不会被“一刀切”取消资格。政策明确坚持“调整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对于合规经营、服务优良的定点医药机构不会无故取消医保定点资格。“调整存量”方式主要通过监督检查、动态竞争、绩效考核等方式实现“优胜劣汰”。同时,存量机构应当主动适应新要求,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对照医保资源配置政策、评估标准和退出机制,查找在服务能力、规范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短板,持续提升自身能力与服务质量,确保在动态竞争中保持优势。


我经营的医疗机构/药店在同一社区内变更地址,是否受医保资源配置影响?跨社区变更地址呢?

  答:需要分情况说明。首先,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等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变更地址不受医保资源配置限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次,位于控制增量社区的中医类、口腔类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如在同一社区内变更地址,变更地址不受医保资源配置限制。再次,中医类、口腔类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如跨社区变更,且拟迁入社区属于控制增量社区,则应在年度医保资源配置计划内按照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相关规定办理。最后,如果地址变更是因行政区划调整但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动的或在原址基础上进行经营面积发生扩增、缩减的,或政策性拆迁、自然灾害、危房搬迁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不受医保资源配置限制。


社区显示医保资源配置状态为“控制增量社区”,是否意味着不再新增医保定点?

  答:不是的。“控制增量”不等于“零增长”,医保资源配置状态定位为引导性、预期性指标,主要是为了科学引导资源布局、防止无序扩张。对于被标识为“控制增量”的社区,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年度受理新增申请时,仍会开放受理通道。只要医药机构认为自身在基础配置、服务质量、服务能力等方面比现有机构更具优势,就可以按程序提交申请,通过公平的竞争性评估途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医保资源配置状态中“控制增量社区”和“引导培育社区”的区别在哪里?

  答:这两类社区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受理机制不同,被划分为“引导培育社区”的,说明该区域医保服务资源尚有发展空间,因此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可随时向医保部门提出新增定点申请;而被划分为“控制增量社区”的,说明现有医保定点资源已基本饱和,为保障服务质量,新增定点需等待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发布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受理计划后,在规定窗口期内集中申请,并通过竞争性评估择优纳入。


医保资源配置政策针对的是哪些医药机构?是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吗?

  答:根据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结构分布及服务供给现状情况,目前医保资源配置重点聚焦中医类、口腔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对于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类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暂不纳入医保资源配置范围,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政策推进节奏,按照稳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逐步研究纳入,不影响参保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