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20 19: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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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医保发〔2026〕3号
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6号)要求,现公布我市“放疗模拟定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见附件1-5),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价说明”中所明确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我市一档政府指导价,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须按照我市价格档次有关规定相应下浮比例执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涉及的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6。同步废止现行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7-11)。
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6年3月30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深圳市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深圳市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深圳市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深圳市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深圳市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6.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7.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8.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9.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0.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1.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