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17 14:23 来源: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的公告》要求,经核查评估,现对29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二次评估合格名单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联系人:廖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88329086,88329062;邮箱:yyjgglb@shenzhen.gov.c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22年“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二次评估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