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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26-03-02 11: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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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符合范围部分=总金额-先行自付(乙类项目×1%)-完全自费费用(丙类项目)=313.83-313.83*1%-0=310.69元

  基本医保记账金额=符合范围部分×门诊大病连续参保满36个月支付比例90%=310.69*90%=279.62元

  大病保险记账金额=(符合范围部分+先行自付-基本医保记账金额)*救助对象累计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大病保险支付比例80%=(310.69+313.83*1%-279.62)*80%=27.37元

  纳入医疗救助金额=(总费用-基本医保记账金额-大病保险记账金额-完全自费费用)*90%=(313.83-279.62-27.37-0)*90%=6.16元

  个人支付=医疗费用总额-基本医保记账金额-大病保险记账金额-医疗救助支付金额=313.83-279.62-27.37-6.16=0.68元

  因此,周先生刷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时需个人支付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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