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22 19:40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信访及医疗救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上述所有采购货物(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如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不符合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因违法失信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需求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指派4名符合条件的社工常驻指定的医保经办网点,工作时间与网点办公时间一致。
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3、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预算人民币221,300.00元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后续,我中心将根据项目经验和报价情况等因素综合选定服务商。
五、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法人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2.报价清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5.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
6.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7.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安排、企业认证情况、相关业绩、获奖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等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简介等)。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
2.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
3.封套应标注“收件人: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信访及医疗救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7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递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海天大厦9楼910房,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dygleb@shenzhen.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55-88326201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