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06 14:36 来源:
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原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二、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上述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如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不符合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审计项目结束;
2.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预算人民币28.2万元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后续,将综合考虑项目经验和报价情况,选定服务商。
五、响应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
(2)报价清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5)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6)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安排、企业背景及认证情况、相关业绩情况、项目经验及佐证材料等涉及评分细则所需资料);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公告期限(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次日起算)
2025年8月7日—8月13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jgc@shenzhen.gov.cn。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女士,电话0755-88120620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