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单友亮
时间:2026年5月7日15:00-16:00
主办单位: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政民通”在线访谈直播间。本期活动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承办,主题是“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我是深圳新闻网主持人牛耘,欢迎各位的参与。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调度推进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2025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按照《广东省医保局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近期,我们收集了群众对于生育津贴直发个人较为关心的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友亮,与大家进行线上交流。首先欢迎单局!也请单局和我们广大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单友亮同志】: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感谢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供了这样一个直播访谈的机会,可以和广大网民朋友进行沟通交流,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市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的相关情况。在此对市民朋友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深圳医疗保障事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谢谢单局,再次欢迎您的到来。我们相信很多有生育需求的网友和市民们都对这项新政策是十分关注的。那今天我们就有请单局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的相关情况。
单局,我们大部分网友都知道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这项新政策,但是可能很多市民还不太清楚政策前和政策后具体有什么不同,您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吗?
【单友亮同志】:好的,这项政策通俗地讲是从2025年12月1日开始,我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从“企业中转”调整为“直达个人”,生育保障红利直达群众手中。改革前,“企业中转”,顾名思义,就是生育津贴发放给用人单位,女职工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病历材料、身份证件等材料,再由单位申请,整个流程往往耗时较长,且企业存在着垫资的压力。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后,女职工只需在线上提交电子材料,医保部门审核后即可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个人的账户,全程无需经过单位,让参保女职工能够更加便捷、快速地领到生育津贴,有效减轻了家庭生育负担和企业垫资的压力。
【主持人】:好的,谢谢单局的介绍。生育津贴发放模式调整后,在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上面咱们有什么样的举措呢?
【单友亮同志】:自政策实施以来,我们从业务办理、政策宣传、服务保障等方面全面推进,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经过4个月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全市职工个人生育津贴申领量达到了2.9万笔,发放金额3.25亿元。我们在业务办理上,已经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窗口办”等多渠道便捷申领生育津贴,企业职工可以通过“深圳医保”微信服务号、个人服务网页、线下窗口等渠道直接申领生育津贴,申领成功后同步将申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在宣传方面,为确保广而告知,我们联合“深小卫”“深圳人社”等官方媒体,深圳卫视等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单位服务网页向每一家企业发送生育津贴发放模式调整“确认式”的提示,点对点发送提醒短信194万条,做到精准告知。我们也组织了大型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超过50场次。在服务保障方面,对于生育津贴与工资衔接、税费申报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我们联动人社、税务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共同形成热点问答,形成服务闭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主持人】:好的,今天我们也收集了不少线上网友比较关注关心的问题,我们也请单局在我们的直播间给大家作解答。我们先来看看第一个问题,这位网友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单友亮同志】:根据规定,在职职工及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在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主持人】:哪些人员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呢?
【单友亮同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及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主持人】:我们知道新政策出台之后,生育津贴可以直接发放给个人,直发个人后,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和原来的标准是否还是一样的呢?
【单友亮同志】: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后,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生育津贴假期天数等待遇计发标准不变。
【主持人】:员工原工资标准应该怎么计算呢?
【单友亮同志】: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主持人】:单局,很多网友比较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员工的生育津贴和职工工资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吗?
【单友亮同志】: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主持人】:具体到个人的话,个人应该如何申领生育津贴呢?
【单友亮同志】:企业职工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可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渠道或者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自主申领生育津贴。
【主持人】:好的,单局,生育津贴如何直发个人,是否需要单位配合?单位还能申领到吗?
【单友亮同志】:本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与“按月发放”相结合。产假结束后申领的,一次性发放全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申领的,生育或手术日至申领月期间的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剩余生育津贴按月发放。业务办理时,系统将进行业务说明并展示按月预拨付情况。企业职工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生育/计生/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由本人或代办人申领,拨付至职工本人银行账号。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无需单位盖章确认,无需单位配合。企业不能申领该时间段生育津贴。
【主持人】:这个政策因为是2025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果企业职工是在2025年12月1日以前生育的,能否申请直接发放给个人?
【单友亮同志】:企业职工2025年12月1日以前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请。单位不配合职工申领生育津贴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注销等经营异常的情况下,经个人承诺也可以直接发放给本人。
【主持人】:个人有哪些方式可以查询到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呢?
【单友亮同志】:个人可以通过两个渠道查询,一是登录“深圳医保”微信服务号,找到“我要查询”业务界面查询;二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通过“查询服务”,也可以查询到生育津贴申领记录。以上两个查询途径都可以查到:申领项目、手术时间、津贴金额、收款账号、支付时间等,其中,按月拨付的是按月展示。
【主持人】:用人企业是否可以查询到生育津贴发放个人情况?
【单友亮同志】:可以的,企业通过单位服务网页“生育津贴办理查询”可以查询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与金额。对于产假期间未及时申领生育津贴的员工,建议企业及时提醒员工尽快申领。
【主持人】:在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像企业的话应该如何支付产假工资呢?
【单友亮同志】: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后,企业无需再垫付生育津贴。请企业做好生育津贴发放金额与相应计发天数的原工资标准的比较,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主持人】:像我们广东是有“奖励假”,“奖励假”有没有生育津贴?在“奖励假”期间女职工的待遇又应该如何保障呢?
【单友亮同志】: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分娩享受的生育津贴假期天数如下:顺产计98天、难产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奖励假”不在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主持人】:在员工休产假期间,社保费缴纳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呢?
【单友亮同志】:社保费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未因职工处于产假等特殊时期而免除用人单位缴费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承担单位应缴部分,职工个人承担个人应缴部分,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纳部分请用人单位与生育女职工做好约定,共同履行好产假期间职工社保费用缴费义务。
【主持人】:如果企业和职工就生育津贴及损失赔偿存在争议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
【单友亮同志】:如果存在争议,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主持人】:单局,后续咱们还有哪些提升申领效率的优化举措呢?
【单友亮同志】:下一步,我们深圳医保局将在“主动服务、无感智办”上下功夫。对于市内生育的“即申即享”,医保部门主动生成生育津贴数据,经职工线上确认后,津贴即时发放、“秒批”到账。对于市外生育“一件事”联办,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一次性申领,一并发放。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单局今天作客我们直播间,给我们解读了这项关乎女职工生育保障的新政策。再次感谢单局的到来,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本期的直播就到这里,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