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3-14 12:15 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开展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为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扩大改革效应,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3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fengyanbin@shenzhen.gov.cn)方式提出意见。
附件:附件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