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2 13:21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现将2025年第一批违约定点医药机构(55家)的违约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约情形
经查实,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将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其他机构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营业时间内无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发生医保记账、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后仍发生医保记账费用、以明显高于进货价格采取捆绑形式销售记账药品、参保人员诊疗过程真实,但录入的收费内容与医疗记录、实际诊疗行为不相符、停业后超过10个工作日未申请中止协议、未按照协议配备医保药师的,经查实未办理中止协议、改变医保结算设备使用场地,未在《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执业地址进行医保记账的、因定点零售药店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导致下属定点零售药店其中一家解除协议的,相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定点零售药店同时解除协议。
二、处理情况
约谈22家,解除协议33家。
附件: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