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华亮
时间:2021年11月15日15:00-16:00
【沈华亮同志】:首先,我谨代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欢迎各位朋友参与本期的在线访谈,在此对大家给予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及三孩政策关注和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广大网友对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及三孩政策有不少疑惑,欢迎大家抛出自己所关注的问题,工作人员将会对您的提问进行解答。
【网友】:我听新闻里说,国家放开生育三孩了,医保这边有什么配套保障吗?
【沈华亮同志】:《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已明确,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在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修改前生育三孩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深圳参保人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政策内三孩的,到所属社区工作站办理全员生育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网友】:我去产检时,医院说医保需要在医院信息系统里通过“全员生育登记信息查询”查验计划生育情况,我要怎么办理全员生育登记?
【沈华亮同志】:2021年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办理模块已于今年8月在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上线,目前该模块主要针对双方都是初婚对象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记需求,仅支持现场办理。
(一)需要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的群众,可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现场咨询办理。办理三孩生育登记所需的个人资料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相同:1.夫妻双方身份证;2.夫妻双方户口簿;3.结婚证。
(二)对于暂未明确办理要求的再婚夫妻等对象,通知要求,基层工作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并记录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相关办理规定实施后及时联系告知,引导育龄夫妻办理(补办)生育登记。
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妻,及时补办生育登记的,不影响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网友】:因为我的妻子户籍在省外,所以我们还没能办理三孩生育登记,这样是不是无法申请后续生育医疗费用的补报销?
【沈华亮同志】:目前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可以办理户籍初婚对象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记,但暂时不能补录省外三孩生育登记。暂不能办理三孩生育登记但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分娩后可按规定通过提交《生育报销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报销申请材料,向医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网友】: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修订后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深圳市的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变化吗?
【沈华亮同志】: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在2021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待遇享受时间、津贴申领及报销时限有变化:
一是关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时间要求。旧《生育规定》规定,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需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不满一年的,需待累计缴费满一年后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及一次性定额医疗费用报销。而新《生育规定》则取消了这一条件限制,职工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二是关于生育津贴申领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限。旧《生育规定》规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时限,是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次月起1年内申请;或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而新《生育规定》则修改为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或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的,仍适用旧《生育规定》。
【网友】:我是从2021年6月开始在深圳工作并参保的,2021年10月发现怀孕了,去社区工作站办理了生育登记,也去医院建了册,我之后在医院产检能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沈华亮同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如产检费用发生在2021年10月1日及之后的,适用新《生育规定》。参保人费用发生的上月(即2021年9月)有正常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发生生育保险产检目录范围内项目的费用可直接刷卡记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新《生育规定》实施初期因系统未完成规则调整导致参保人需现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凭原始收费收据、金融社保卡到就诊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
【网友】:我是从2021年1月开始在深圳工作并参保的,2021年8月做了人工流产术,当时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去申请报销呢?
【沈华亮同志】: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间在2021年10月1日前的,仍适用旧《生育规定》,参保人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可就近选择一家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提出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申请。
【网友】: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在深圳工作并参保四、五年了,2021年10月生了宝宝,请问公司要在什么时间申领生育津贴?
【沈华亮同志】:用人单位职工分娩时间在2021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如用人单位已足额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且参保,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网友】:免疫性流产,向公司申请了一个月的流产假,可以申领生育保险报销和津贴吗?
【沈华亮同志】:参保人费用发生的上月有正常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发生终止妊娠的费用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记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津贴时,对于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休假天数为15天至30天。
【网友】:深圳市新生育报销流程及材料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产回到深圳后需要怎么申请报销,需要提前申请吗?
【沈华亮同志】:参保人可就近选择一家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生育费用报销材料,或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掌上政务,根据网页提示自助办理生育费用报销网上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直接邮寄材料到指定部门完成材料提交。所需材料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办事指南详细查看。
【网友】:员工已经提前休产假满98天后申请离职,停缴社保,企业可以申请员工产假的生育津贴吗?
【沈华亮同志】: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假期天数,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另外,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前可以提前休假15天。如企业已足额垫付女职工上述产假假期天数的生育津贴的,即女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企业工作且参保,即使产假结束后女职工从企业离职了,企业可以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网友】:男职工休陪产假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沈华亮同志】: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