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10 10:10 来源:
答:参保人中断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在深圳市或市外联网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使用。参保人在深圳市或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可持相关票据或病例资料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冲减个人账户。
参保人在异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即不予冲减个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