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日期:2020-10-26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名 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26 14:42 来源:
一、政策背景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三部门联合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18号,下称《通知》),将“各类病原体RNA测定(实时荧光定量PCR,250403089S-2)”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改为:价格不超过60元/项;病原体检测试剂(不含提取试剂和扩增试剂)列入“除外内容”。修改前后对比见下表:
因“各类病原体RNA测定”项目除新冠病毒外,还包含其他病毒的RNA测定,为避免收费紊乱,印发《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通知》精神,将本次调整的内容仅限定在新冠病毒检测中,拆分出单独的新冠病毒检测项目,同时优化“除外内容”表述(修订后项目完整信息见附表):
同时,省医保局执行其他各类病原体RNA检测试剂盒集中采购之日起,集中采购试剂盒的病原体RNA检测使用“各类病原体RNA测定(Real-timePCR(实时荧光定量PCR),试剂盒集采)”(编码:250403089S-2*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