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4 1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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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医保发〔2021〕21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通知》公布的“心脏移植”等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的96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局按规定程序制定政府指导价后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