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日期:2020-12-08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医保发〔2020〕20号
名 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意义
探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任务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双区建设,打造“健康深圳”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行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可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控制服务成本、提质增效、收费透明,同时也为中医传统治疗技术和经方集成精华的挖掘传承与创新运用创造有利条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在实现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可持续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推动形成医院、患者、医保三方共赢格局,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为助推中医药综合改革、打造“健康中国”树立先行先试的深圳范式。
二、试点内容
本次试点推行下列两项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项目并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一)中医传统诊疗项目药物打包收费。将“贴敷疗法、督灸”等23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中可以另行收费的药物,根据实际使用频次和单价测算出加权平均价格,再加上项目原价,形成最终打包价格(详见附件1)。
(二)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打包收费。将中医住院(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病区及心血管内科除外)过程中的诊查、护理、中药封包治疗、中医辨证论治等91项常用、通用的诊疗项目打包为“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并按日计价收费,价格标准最高不超过199元/日。试行价格标准及项目包明细详见附件2。
三、试点范围
首批试点医院为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相关打包收费项目仅限于试点医院院本部范围内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做好试点项目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打包收费后对相关各方的影响,视情况改进和完善试点政策。
各试点医院要做好人员培训、政策解释以及明码标价等工作。医院内部要成立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试点专项工作组,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中药制剂标准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已打包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不得自行分解、套用或扩大范围收费。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中医传统诊疗项目药物打包收费试行价格标准
2.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打包收费试行价格标准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