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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日期:2020-05-27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医保发〔2020〕9号

名 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咨询

发布日期:2020-05-27 10:25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18号,下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配合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协调组织本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落实中选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的采购、使用和监管工作。

  二、“各类病原体RNA测定(实时荧光定量PCR,250403089S-2)”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改为:价格不超过60元/项;病原体检测试剂(不含提取试剂和扩增试剂)列入“除外内容”。“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包括IgG、IgM,250403069)”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改为:价格不超过25元/项,同时检测IgG、IgM的加收40%,抗体检测试剂列入“除外内容”。

  本通知自5月26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18号)

  2.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价格项目调整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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