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日期:2024-12-13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医保发〔2024〕12号
名 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深医保发〔2024〕12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11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3,请一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
2.深圳市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表(一)
3.深圳市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二)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