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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成效考核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3:44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成效考核评估项目

  二、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1

深圳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成效

考核评估

梳理、汇总、分析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及国内相关城市平台建设运行相关材料,从我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落实政策成效、建设运行、服务质量效率、交易数据安全性、绩效考核等方面深入、全面评估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成效,最后形成考核评估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上述所有采购货物(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如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不符合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内完成,并提供后续三个月的质保服务。

  2.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预算人民币195,000.00元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后续,我中心将按照最低价原则选择供应商。

  五、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

  (2)报价清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5)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7)项目服务方案;

  (8)项目团队情况;

  (9)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公告期限

  2025年7月11日至18日(5个工作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前,递交方式为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地址:yhcgb@shenzhen.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科,联系电话:0755-88326050。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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