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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政策手册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15:49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一、采购名称

  深圳医保政策手册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

  拟制作面向深圳参保人、临床医生、医院医保工作人员的三类医保政策手册,参保人手册和临床医生手册为科普性质手册,对呈现形式有更为生动形象的要求,医院医保工作人员手册为工具书性质,需简洁直观。服务商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

  (一)整体风格设计。

  服务商对手册整体风格进行设计,统一三类手册风格,根据整体风格对手册进行版面设计。

  (二)内容润色。

  服务商按照答疑解惑、通俗易懂的原则,以生动、群众化的语言对手册内容进行润色。

  (三)封面、插画绘制。

  服务商提供专业设计人员,对手册封面进行美化设计,对手册内容配以适当漫画,增加手册趣味性。

  (四)内容排版。

  服务商对手册内容进行排版,确保无相关错漏。

  三、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服务方熟悉深圳医保政策,有政策润色、配图、编制等项目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2.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预算13万元人民币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后续,我局将综合考虑项目经验、设计思路和报价情况等因素择优选择。

  五、响应材料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法人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项目服务方案,需包含手册整体设计理念、思路、风格,并根据以下素材进行内容润色和插画设计,形成设计示例。

  问:大病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大病保险覆盖我市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均无需缴费。大病保险对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合规高额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起付线为1万元,报销比例分段设定,1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为70%,3万元及以上部分为80%。年度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5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10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5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20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50万元;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同时,大病保险对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一降一升一取消”的倾斜政策,起付线由1万元降低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支付限额,有效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问:在市外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待遇:(一)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二)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4.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5.项目团队情况;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所投标的文书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

  2.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

  3.封套应标注“收件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和“深圳医保政策手册制作项目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递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座8楼815室。同时将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rui@shenzhen.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俞女士,电话0755-88120654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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