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09 17:37 来源:
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服务运行成效考核评估项目
二、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上述所有采购货物(服务)的经营范围;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并提供后续三个月的质保服务。
2.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预算人民币150000元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后续,我中心将综合考虑项目经验和报价情况等因素进行选择。
五、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4)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5)项目服务方案;
(6)项目团队情况;
(7)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公告期限
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5个工作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递交方式为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qiuxia@shenzhen.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科,联系电话:0755-88326712。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