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22 09:51 来源: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5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3家拟纳入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市福田区新一代产业园社区健康服务站
2.深圳市福田区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本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春江天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公示期间: 2021年10月27日-11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联系人:廖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88329086,88329062;邮箱:yyjgglb@shenzhen.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