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15 15:39 来源: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33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
2.深圳爱维艾夫妇科医院;
3.深圳龙城心血管病医院(深圳龙城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
4.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中医门诊部 ;
5.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医院东港印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侨福分店、西丽新围分店、金成分店、华府分店等4家;
2.深圳市泰康堂医药有限公司总部、珠光分店、东角头分店、祥和堂分店、前海湾分店等5家;
3.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分店、深圳美联分店等2家;
4.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民乐分店、创业花园分店等2家;
5.华润堂(深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部)、宝安店、龙岗摩尔城店等3家;
6.深圳市康福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怡景分店、安顺分店、松元围分店等3家;
7.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宝民分店、天骄世家分店、石岩一分店等3家;
8.深圳二天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福田区八卦岭分店;
9.深圳市泰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沙分店;
10.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新岸线分店;
11.深圳市元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兴围分店;
12.深圳市华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家灯火一分店;
13.深圳市玉善堂医药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愉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总部对内)。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88123857,88123869;邮箱:yangxsh@szhrss.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