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9-27 09:34 来源: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39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深圳瑞敏皮肤科医院
2. 深圳市南联颐养中心医务室
3. 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波托菲诺中医馆
4. 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罗湖中心中医馆
5.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东城中心花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信义御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 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莲丰分店,罗沙分店,红岗分店,福围分店,华侨新村分店,安乐三街分店,江边分店,民福分店等8家;
2. 深圳市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坂田五和分店, 细靓分店, 东和分店, 盐田分店等4家;
3. 深圳市泰康堂医药有限公司南油分店,桃花园分店等2家;
4. 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创业分店,人民北路分店等2家;
5. 深圳市民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月分店;
6.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龙井分店;
7. 深圳市康福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沿河南分店;
8. 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分店;
9. 深圳市长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博美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川蓬分店;
11. 深圳市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沙浦二分店;
12. 深圳市世纪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安分店;
13. 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仁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华潜龙分店;
15. 深圳市上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华分店;
16. 深圳市阳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17.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富兴分店;
18. 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深圳横岗荷坳分店;
19. 深圳市元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愉龙店;
21. 深圳市茗珍大药房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88123857、88123869;邮箱:yangxsh@szhrss.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