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18 15:08 来源: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56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深圳市正安中医馆有限公司;
2.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天颂雅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罗湖建设分店,民乐分店,南北药行东方沁园分店,远洋分店,西田分店等5家;
2.深圳北京同仁堂星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东门分店,建设路分店等3家;
3.深圳市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皇岗分店,蛇口湾厦分店,罗瑞合分店等3家;
4.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沙健康药房,星航华府健康药房,山海家园健康药房等3家;
5.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乡桃源分店,流塘新村分店,流塘分店等3家;
6.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梅岗分店,崇文分店,南头城分店等3家;
7. 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竹头分店,和亨分店等3家;
8. 叮当智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宝安金叶茗苑店,深圳宝安黄田店等2家;
9. 深圳市博美健大药房有限公司总部,渔一分店等2家;
10.深圳市健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新分店等2家;
11.深圳市龙新国药房有限公司观澜分店,大三分店等2家;
12.深圳市亚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田贝新一佳分店,罗湖金湖分店等2家;
13.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布吉一分店,沙河分店等2家;
14.深圳市友和医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滨海之窗药店,嘉宾路分店等2家;
15.深圳市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海分店,龙海分店等2家;
16.深圳市仁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17.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科发分店;
18.深圳市杏林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俊峰丽舍分店;
19.深圳市瑞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晓分店;
20.深圳市元和堂药业有限公司金祥分店;
21.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湖和平分店;
22.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深圳沙和分店;
23.深圳市文华医药有限公司新沙荟名庭药店;
24.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五和分店;
25.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华弓村分店;
26.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中联大药房梅花新园分店;
27.深圳市久隆正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28.深圳市平安福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29.深圳市美好药店有限公司;
30.广东万春堂连锁有限公司建设分店。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88123857,88123869;邮箱:yangxs@szhrss.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