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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拟备案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26 14: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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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5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93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2. 深圳怡康妇产医院

  3.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人才园医务室

  4. 深圳博亚口腔门诊部

  5. 泽恩门诊部

  6. 深圳瑞信尔门诊部(深圳市瑞格尔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瑞信尔门诊部)

  7. 深圳双龙口腔门诊部

  8. 深圳市张俊西医外科诊所有限公司

  9. 深圳五味中医馆

  10. 冷伟琪口腔诊所

  11. 深圳市福田区智卫宾鹏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2. 深圳市罗湖区新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3.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4. 深圳市罗湖区水贝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园东花园健康药房、太宁路健康药房、翠华花园健康药房、荔馨村健康药房、梧桐春晓健康药房、蓝郡左岸健康药房、西岸华府健康药房、沙井后亭健康药房、置富广场健康药房、流塘阳光花园健康药房、布吉街健康药房、星河时代健康药房、欧景花园健康药房、龙平路健康药房、嘉逸花园健康药房、中航格澜花园健康药房、招商澜园健康药房共17家;

  2.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新城分店、翻身分店、南昌分店、流塘分店、民安路分店、明珠花园分店共6家;

  3.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香蜜分店、玫瑰园分店、天骄世家分店、观澜民乐福分店、大浪分店共5家;

  4.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先科分店、福星花园分店、岗边分店、渔民村分店、清水河二分店、龙海分店、梅沙分店、安康分店、坪山分店、龙屋分店、高峰分店、横岭分店共12家;

  5.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赤尾村分店、水围村分店、莲花北二分店、上沙三分店、红桂三分店、新村分店、吓围村分店、华晖云门分店、园墩分店、海桐分店、丰雅苑分店、柳竹分店、品安堂分店、迪福路分店、上合分店、凤凰一分店、东方分店、共和花园分店、华龙分店、御景分店、沙井万丰分店、黄麻布分店、桥头分店、白石厦分店、坂田大同分店、永香分店、天健花园分店、华龙新村分店、鹅公岭分店、光明民安分店、御景印象分店、东晟时代分店、招商花园分店、建设东分店、汇龙苑分店、民德分店、梅龙南路分店、石马径分店、大鹏下沙分店共39家。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88123857,88123869;邮箱:yangxs@szhrss.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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