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11 10:20 来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3家拟纳入我市工伤保险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3、深圳华厦眼科医院
二、公示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8123985;邮箱:zhcsz@szsi.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