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31 15:12 来源: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5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112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市福田区竹园北社区健康服务站
2.深圳市罗湖区翠湖社区民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燕罗社区健康服务站
4.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恒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明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深圳康美弘德中医门诊部
7.深圳和贝口腔门诊部
8.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同健口腔门诊部
9.深圳拜博富博口腔门诊部
10.深圳协美口腔医疗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湖口腔门诊部
11.深圳市南山区中医院门诊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山医院门诊部)
12.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同瑞口腔门诊部
13.深圳市美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美阳门诊部
14.深圳牙乐口腔门诊部
15.深圳市同安齿科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同安何氏口腔门诊部
16.深圳美哈博森口腔门诊部
17.深圳德贝美口腔门诊部
18.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新闻路中医(综合)诊所
19.深圳管伟强口腔诊所
20.深圳庭婷口腔诊所
21.深圳东铭诊所
22.深圳考拉中医诊所
23.深圳映佰康中医(综合)诊所
24.深圳市南山区刘水晶口腔诊所
25.深圳关莹口腔诊所
26.深圳胡婷口腔诊所
27.深圳李春龙口腔诊所
28.深圳路加中医诊所
29.深圳张国辉诊所
30.深圳贝斯口腔诊所
31.深圳家合中医诊所
32.深圳同济堂诊所
33.深圳运动康复门诊部有限公司宝安运动康复中医(综合)诊所
34.深圳市康乐医疗连锁有限公司阳光海中医(综合)诊所
35.深圳雅乐口腔管理有限公司雅瑞口腔诊所
36.深圳市龙岗区吕亚辉口腔诊所
37.深圳贝尔美口腔诊所
38.深圳益尔健中医诊所
39.深圳仁汇口腔诊所
40.深圳市御养堂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御羲堂中医(综合)诊所
41.深圳叶富强中医(综合)诊所
42.深圳市龙岗区徐鼎瑞诊所
43.深圳市龙岗区李桂友口腔诊所
44.深圳宁森口腔诊所
45.深圳融中诊所
46.深圳慧智口腔诊所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荟港尊邸分店、龙华嘉逸花园分店共2家;
2.深圳市采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梅林分店、塘家分店共2家;
3.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北村分店、翠海花园分店、墩背分店、公明新围分店、固戍分店、华繁分店、玫瑰轩分店共7家;
4.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簕竹角三分店、上寮分店、天宝分店共3家;
5.深圳市欧健药业有限公司新银座分店、雪象禾森分店共2家;
6.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八卦岭分店、蛇口分店、石厦分店、月亮湾分店共4家;
7.深圳市瑞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布吉三联分店、观澜龙兴分店、龙岗坪西分店、龙岗嶂背分店、坪山飞东分店共5家;
8.深圳市深联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湖店、清水河分店、上水三分店共3家;
9.深圳市桐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及鹊山分店共2家;
10.深圳市新一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华分店、五联清林径分店共2家;
11.深圳市友和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贝丽分店、民欢分店共2家;
12.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滨分店、流塘分店、银田分店共3家;
13.深圳市吉祥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国泰分店、新屋分店、金碧路分店共3家;
14.华润堂(深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城市广场店
15.惠州市万顺药业有限公司坑梓分店
16.深圳市宝安区中洲华府国大药房
17.深圳市宝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新安三十分店
18.深圳市宝之林大药房有限公司
19.深圳市好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布吉联兴街分店
20.深圳市集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21.深圳市济慈药行有限公司
22.深圳市济仁药房有限公司
23.深圳市健鹏医药有限公司
24.深圳市俊腾药行有限公司牛岭分店
25.深圳市康和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26.深圳市罗湖区亿兆丰参号药行
27.深圳市仁爱医药有限公司
28.深圳市仁心堂医药有限公司
29.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鹏安分店
30.深圳市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岗头二分店
31.深圳市万佳大药房有限公司
32.深圳市万众福药房有限公司
33.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凯滨分店
34.深圳市御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35.深圳市御康养生医药有限公司
36.深圳市元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沙尾分店
37.深圳市元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38.深圳唯霓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9.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坑分店
公示期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联系人:白小姐,钟先生;联系电话:88326063,88326061;邮箱:yangxs@hrss.sz.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