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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4种药可报销,深圳医保1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发布日期:2022-01-01 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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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日起,深圳市开始落地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简称《2022年版药品目录》),新增74种药可报销。

  医保目录是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为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

  其中,参保人用药、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医保规定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目录内药品主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深圳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在绑定的社康中心就医,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报销60%。目录外药品属自费药,比如减肥药、解酒药等药品。

  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

  在国家2021年药品目录基础上,广东省也制定了《2022年版药品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深圳市也将严格同步执行《2022年版药品目录》。

  《2022年版药品目录》药品总数2860个。其中西药1273个,中成药1312个,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部分275个;新增进入目录药品74种,调出目录药品11种。

  本次调整新增的74种药品,精准增强了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如此一来,药品目录“扩编”后,患者受益面广泛,进一步提高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比如前段时间全网热议的“70万一针天价药”,是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以下简称“SMA”)的特效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

  本次调整调出了11种药品,主要包括已注销批准文号、使用不合理以及过时的药品。另外,为了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广东省医保局从省医保药品目录中,调出了232种不在国家药品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因此2022年1月1日起,原本广东省增补的这232种药品,医保基金将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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