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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开展主题教育把“改”字贯穿始终求实效

发布日期:2019-07-18 18: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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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坚持刀刃向内,突出立行立改,把“改”字贯穿始终的具体举措,让老百姓感受到医疗保障系统实实在在的改变。

刀刃向内正行风

  市医保局作为今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聚焦突出问题、深化行风建设,明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联系群众和窗口服务、履行职责担当作为、发文办会检查调研考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把“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抓深抓细抓实。

  “领导班子有没有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的情况?机关领导干部有没有贪图安逸、不思进取、不愿继续开拓前进的想法?基层工作人员有没有违反窗口纪律、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以及服务态度‘生冷硬’等影响形象的行为?”主题教育开展之初,局党组就区分教育对象,分类聚焦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不足,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领导班子和成员检视问题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和成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突出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整改。

  为确保刀刃向内,抓好落实,局党组从严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角度,制定《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在办理医保报销、费用结算和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医保系统维护等方面“索、拿、卡、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医保政策制定、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确定、医保监管等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度假等活动安排,以及其他有关背离行风建设、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与此同时,为更好推进党员干部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局党组还印发《市医保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坚决杜绝十五种不当行为,以及明确七个方面需要及时按规定逐级报告的情形,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紧把关口,严守底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医保系统行风和服务态度的提升,群众看在眼中,记在心里。近日,有媒体记者到宝安区福海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采访时,正在办事的群众罗先生对医保局派驻工作人员给予充分肯定,说:“人很礼貌,办事效率很高。”

  

深化改革破难题

  市医保局成立后,面临医保业务退出社保大厅的问题。局党组边工作、边思考、边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把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作为主题教育立行立改的重点工作,作为新机构新担当、新作为的“当头炮”“先手棋”,党组书记、局长吴红艳多次带队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医疗保障业务分批次、按步骤进驻各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自6月份正式启动至今,通过优化整合,对全市74个街道及6个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办理窗口从48个增到501个。

  截至7月17日,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共服务43209人次,其中医疗保险现金报销6609宗、异地就医备案1590宗、生育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现金报销16545宗,咨询18465人次,实现医保业务在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网点化、一窗式受理,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更完备的医保政策、更强的医疗保障、更好的医保服务。

  市医保局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重点改革为牵引,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意识,全面深化流程再造,着力建设服务型医保。在异地就医备案方面,通过推行“承诺制”简化备案申请材料,同时取消窗口读卡鉴权环节,实现信息系统代替人工完成卡鉴权工作,极大方便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此外,大幅精简办事材料,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材料直接删减了8份非必须或无需再提供的材料,医疗机构由原14份材料精简至6份,零售药店由原12份材料精简至4份;同时,改变受理方式,压缩50%办理时限,大大提高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

  “通过努力,目前我们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行政确认实现全流程网办,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实现全流程网办。”待遇保障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深入破解难题,做到立行立改,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办事体验,这就是我们医保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服务群众用真心

  开展主题教育,要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市医保局党组一开始就改起来,把“改”字贯穿始终,坚持以良好的系统行风服务企业和群众。

  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委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办法》,全面开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就是市医保局在落实主题教育真改实改的具体举措。

  《办法》规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对象包括本市户籍已参加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服务对象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后,应当由个人在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的合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1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8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服务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全市统一为15万元。

  市医保局通过及时完善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信息系统,服务对象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结算时只需持个人社保卡刷卡记账,即可实现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纳入记账范围,同步结算,不需要二次报销。记账费用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于服务对象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账。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市医保局党组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通过深化改革来破难题、解新题,加快改革创新,推动任务落实”的指示精神,将机构改革职能整合转化为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综合效能,不仅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消费负担。

  7月8日早晨,居住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花园的沈女士专程来到市医保局,就推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便民政策,当面向工作人员发自内心表示感谢。她说:“这样的政策让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开心,一下就省去了先交的那八百多元钱,这八百多对于我们家庭来说是很大的一部分了。”

  实行这一便民惠民政策短短十几天,截至7月16日全市已有104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记账费用,共1017人次享受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待遇,累计产生医疗费用98.6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记账76.9万元,医疗救助记账13.93万元。数据虽“不惊人”,但每一个因此而缓解垫付医疗费用压力的家庭,以及因此而减轻医疗消费负担的困难群众,对此都深有感触。

  对此,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红艳说:“作为负责医疗保障的民生部门,就是要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解决群众在医疗保障中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和身边小事,不断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让群众有更好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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