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2 14:32 来源:
10月26日上午,深圳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友亮做客深圳新闻广播《民心桥》节目,节目中围绕“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谱写医保惠民新篇章”等话题和听众及网友展开交流互动。
为使深圳医疗保障制度符合国家、广东省的统一规范要求,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医疗保障权益,提升民生幸福感,我市以医保办法新修订为契机,把握依法依规和惠民利的原则,进一步织密扎牢医疗保障网,在国家框架下和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修订后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友亮表示,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保制度体系,整合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缴费负担总体降低。
单友亮介绍,职工基本医保严格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的医疗保障缴费标准,统一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上下限。
职工医保一档缴费费率不变,职工二档缴费费率执行广东省的最低标准,全市的企业缴费总体负担减轻。
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基数做了调整,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居民个人缴费负担减轻,比如市民很关注的少儿和大学生新年度的缴费标准,由去年的579元下降为今年的425元。
新办法实施后,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在门诊及住院待遇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如提高普通门诊医保年度报销限额,新增大病保险待遇,增强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力度;
积极支持人口流动,优化完善异地就医待遇保障和就医便利度,市外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医保统筹报销;
取消医保个人账户活化使用门槛线,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就可按国家、广东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使用,充分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千元以上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待遇等,进一步提升优化待遇保障水平。
以市民关注度较高的普通门诊待遇为例,职工基本医保一档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从年社平工资的5%,提高到在职人员的6%,退休人员是7%。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由每年度的1000元提高到年社平工资的1.5%,实施当年就可以达到2333元,并且逐年动态增长。参保人在市外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医保统筹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0%。
单友亮介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与新办法同步实施的配套文件中,适当扩大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选定机构范围。将原基本医保二档、三档普通门诊必须选定一家社康中心就医,调整为“选1送N”,即其选定社康机构所属的上级医院,以及同属于这家医院的其他的所有社康机构都自动纳入选定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就医无需转诊,普通门诊就医更加便利。延长了普通门诊转诊的有效期,由原来的3天有效且限当次使用,延长到30日内有效,且可以多次就医使用。部分特殊疾病儿童罕见病,转诊有效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