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5 17:22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二级主办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0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3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现任二至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科级领导干部的,年龄35周岁以下;现任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30周岁以下。
(五)其他要求: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两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干部任免表各一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考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本人开展执法工作形成的有关代表性文字材料至少一份。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者须同步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wujuan@shenzhen.gov.cn。
邮件名统一设为选调报名+现单位+姓名(例:“选调报名+XX单位+张三”),请勿重复发送。
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港大深圳医院后勤楼322房。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0755- 86667967。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对报名人员的执法能力、文字能力进行测试评价。考生总成绩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名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应当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在合理期间内,未能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并由我局决定是否根据考试成绩递补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我局将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组织鉴定。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或无合适人选,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六)任前公示
在我局官网公告选调结果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条件中“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计算时间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转任审批为准。
(三)考生咨询电话:0755-866679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报名表填写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