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30 21:47 来源:
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10号)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医疗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指引》和《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指引》,请申请医疗保障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遵照执行。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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