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2 17:53 来源: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工作要求,现对“种植体植入(单颗)”等28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价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的,均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penghaozhe@shenzhen.gov.cn)向我局书面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单位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
我局将对反映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向反映人(单位)进行反馈,并对反映人(单位)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深圳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价格公示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