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9 17:12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函》(粤医保函〔2022〕453号)要求,《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涉及的23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自动顺延执行至项目转归结果公布后。请相关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等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顺延执行的23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