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4 21:18 来源: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及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为尽快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关要求,保障群众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需缩短征求意见时限,征求意见时间将截至2022年11月24日。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荣超商务中心B座1002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fwglc@shenzhe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关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