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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6 15: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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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参保人: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以下简称龙华分院)为按三级医院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龙华妇幼)已由二级升级为三级医疗机构,不属于门诊就医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严格执行医保规定,我局将解除选定在上述机构参保人的医保关系。

  为方便参保人就医,请至今仍选定上述机构的二档、三档参保人及其用人单位、相关监护人,尽快自行选定一家本市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选定社康可通过登陆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操作。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权益不受影响,我局于2022年10月31日将医保关系仍选定在龙华分院的参保人批量转绑至就近的龙华区人民医院三联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保关系仍选定在龙华妇幼的参保人批量转绑至就近的龙华区人民医院同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因统一选定社康导致参保人就医不便的,由参保人自行承担后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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