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07 10: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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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已于2025年5月29日与2025年6月16日分别向你单位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和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共和花园110栋407送达了《生育保险基金退回通知书》。因无此单位,邮件被退回,且未按照要求将应退回的款项9783.47元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文书送达指引》,拟依法申请在局官网向誉豪财务咨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送达《生育保险基金退回通知书》。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本中心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本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