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02 14:25 来源:
深圳蓝锋中医诊所:
2025年2月24日,我局依法对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锦龙大道16-172及173号的你单位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未正常经营。经查,你单位医保记账数据存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需你单位协助核实。我局通过电话、短信、现场检查等方式尝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韩晓磊联系均未果。由于你单位未及时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限期配合调查公告》,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坪山分局接受调查处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蓝锋限期配合调查公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