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8 09:47 来源:
深圳和平医院:
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深(福)医保催字﹝2022﹞3号),本《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755-88366329。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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