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19 19: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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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医疗保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政策文件100%解读、多形式解读、高质量解读“三同步”,围绕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推动集采药品“三进”、医保领域信用修复、居民医保参保、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深圳惠民保、医保价格通、线上购药等政策措施,通过局领导做客“民心桥”和“政民通”、联动各级媒体推出系列专题报道或点评、局官网发布一图读懂、医保智慧助手智能解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投票选热点,进行“量体裁衣”式精准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内容集中展示、分类科学、查询方便,在局官网开设“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等栏目,并开设“医疗救助”“深圳惠民保”等7个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重点工作动态。
通过局官网公开政府信息147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73条,概况类853条,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类445条。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39篇,在微信视频号推送视频60条。公开人大建议主办件9件、政协提案主办件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7宗,均已全部公开。作出行政强制决定0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信息205条,均为行政执法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比2024年受理数量增加4件,其中7件为纸质申请,31件为网上申请。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2件为上年度结转件,予以公开9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部分公开8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不予处理(重复申请)2件,不予公开5件,经主动联系释疑后申请人撤回申请13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便民答疑的重要作用,收到申请后均及时主动联系沟通、答疑解惑,超过30%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避免程序空转。对咨询类申请,以便民服务为首要原则,在告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同时对申请人开展充分的政策解读宣讲。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时限、责任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积极配合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强化风险防控和日常监测,依法对拟公开内容进行多重审查,充分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做好重大敏感时间节点舆情应对、安全保障和应急值班工作,全年无重大安全、泄密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加强局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