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5 18:08 来源:
赖俊霖委员:
《关于深入推进深港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促进香港青年在深就学就业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
允许来深就业创业的香港青年根据自身情况,在灵活选择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或比例的基础上,增加一项“强制专属医疗保险”。
当年完成事项
在我市就业创业香港青年,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可自愿选择参加重特大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购买专属医疗险。通过制度间的互补衔接,减轻香港青年在深看病就医负担。
当年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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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待落实事项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二
构建更加深入、广泛和有针对性的深港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以深圳为试点,若香港青年离开深圳发展,允许其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一次性提取,即“钱随人走”原则,在最大程度上给予便利性,减少额外财政负担”。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香港青年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本市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可以将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建议三
建立多维统一、实操性更强的深港社会保障信息交互平台。“建立统一的社保信息发布及沟通平台,并分别在两地主流社交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推特、脸书、抖音(TikTok)等开设官方账号”。
为便利香港青年及时查询及了解我市医疗保障业务,我局通过官方网站、“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我市医保政策、办事指南以及热点、难点问题。香港青年也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及办理参保等业务。
建议四
为雇佣香港青年的深圳企业开通港人社会医疗保障支付系统,简化认证流程,方便用人单位为港人在深工作进行社保登记、缴纳、提取和结算等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在线为在其在职的香港职工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事项。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接到《关于深入推进深港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促进香港青年在深就学就业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委员所提事项进行认真研究,经与赖俊霖委员沟通研究,最终形成答复意见。
为推动港澳医疗服务跨境衔接,2021年5月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完善医疗费用跨境支付。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的协作,推进港澳医疗保障在我市医疗机构跨境使用及直接结算”。我局将积极配合此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相关工作。
专此答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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