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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99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11-27 1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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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医保函〔2025〕10号

花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医发展及深圳试点改革的建议》收悉,涉我局职能建议为“重构中医诊疗项目定价”。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期间,我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主动与代表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优化调整中医类项目价格水平

  我市始终严格贯彻国家及省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符合中医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建设。一是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我市分三阶段调整了265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政府指导价,其中中医类项目235项,占调价时中医类总项目(301项)的78.07%,平均调幅达43.75%。二是积极争取并获批成为广东省内唯一全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开展有升有降的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引入医疗机构参与价格形成,对中医类项目的调价建议额外给予政策性赋分,支持其优先纳入调价范围;最终85项中医类项目纳入此次专项调整予以调升,进一步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新价格已于2025年4月15日起落地实施。

  (二)重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

  国家医保局已印发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等五批次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全面覆盖中医各类临床诊疗场景,新项目兼容性更强、内涵边界更清晰、更好计价。按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局已落地实施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等五批立项指南,将原255项项目优化整合为61项,并同步在省最高限价范围内重新合理制定价格。

  后续,我局将继续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密切关注中医类项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中医类项目价格,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

  感谢你们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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