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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26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1-22 14: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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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医保函〔2024〕15号

陈雄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童年孤独症住院治疗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收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参考其他地区先进的改革经验,并结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主动通过微信、座谈等方式与陈雄英代表进行交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建议》中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为“市医保局根据市卫健委制定的临床诊疗路径,结合我市童年孤独症患者实际费用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医保按床日付费支付标准”。我局于2023年12月9日印发《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童年孤独症住院医保支付方式的通知》(深医保发〔2023〕14号),明确童年孤独症实施按床日付费。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提供合理诊疗服务,进一步保障童年孤独症患者的就医需求。目前,我局已根据全市童年孤独症患者历史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结合临床实际,初步测算童年孤独症按床日付费支付标准并计划于年内公布。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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