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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25 16: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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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服务,强化监督,在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我局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贯穿医疗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党组书记、局长吴红艳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部署医疗保障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医疗保障防控工作,更好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局领导班子统筹制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年度重点法治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并进行任务拆解,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针对依法行政中发现的问题,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以案促改”工作会议,通过用好用活典型案例,讲深讲透医保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推动医疗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2020年11月,局领导班子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更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全过程,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为顺利推进医保进驻基层,我局对现金报销的材料受理等三大类19项业务推行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截至11月,共精简办事材料44项,简化38个流程,经过“瘦身”的业务以标准化方式顺利下沉。二是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2020年以来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全面进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百米”。截至12月初,医保业务已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7个、街道政务服务大厅7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502个,办事网点从机构改革前的33个增加到现在的584个,增加了近17倍,医保服务网点办事窗口从48个增加到1300个,增加了26倍,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三是丰富拓展“大厅办”之外的办事渠道。全部32项医保政务服务清单事项均可通过官网、官微、i深圳、粤省事等多种渠道办理;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推行“承诺制”改革,实现24小时不间断即时备案;在全市987个服务网点安装1246台自助服务终端,覆盖政务大厅、社区、医院、银行、社康中心等各类场所,方便群众自助办理医保业务。四是优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环境。具有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的医药机构均可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6357家,满足群众医保就医购药需求。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聚焦医疗保障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推进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更加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以立法促发展惠民生,本着紧急需要原则、民生需要原则,积极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减轻群众负担,健全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和专属医疗险制度消除看病后顾之忧,创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促进慢病健康管理,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办法提前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强化高值医用耗材治理规则促进价格回归合理,创新医保信用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等等,让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发展,更好造福于民。二是认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按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要求,重点结合民法典、机构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清理等要求,对本局及原职能划转单位制定的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及时修订《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确保现行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四)推动民主科学行政决策,提升决策效能

  认真落实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管理对象关心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文件纳入决策范围,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在我局门户网站和“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开设重大行政决策栏目,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提出意见建议等。加强决策后评估,对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避免实践中出现行政执法“一刀切式”和“选择性”执法现象发生,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我局建立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出台“三大类、八小类”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协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动部门协作联同机制的建立,主动与公安、检察院、人力资源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推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依托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共计开展了172次随机抽查任务,实现行政检查全流程留痕,减少执法扰企。三是分类推进专项治理。针对不同监管对象高发、频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其中,今年重点组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自查自纠,我局通过动员、培训、指导三管齐下,促使定点医药机构退回违规费用6000余万元,有效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更加科学规范管理。四是加强医保监管信息化管理。持续优化升级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目前已建成6大类48项25余万条规则明细,实现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事后监管全覆盖,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的诊疗购药行为进行全流程审核监控。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工作。在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执法规范程度居全市执法部门前列。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0年,我局共接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其中主办件6件、承办件1件、汇办件7件。建议内容涵盖医疗救助、罕见病医疗保障、社康中心诊疗费改革、完善GPO模式等多个方面,全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均按时完成办理,13件需要评价的建议提案均获评“满意”。今年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我局上下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调研,迅速抓好组织部署,较为圆满地协助市政府完成询问准备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托在医疗保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宣传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本部门主管的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事项、医保基金执行情况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对收到的所有申请均按规定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率达100%。三是实行建议书(意见书)机制。引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依法行政建议书等常态化纠错手段,对行政复议期间发现下级单位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信访运行机制,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无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和负面炒作,信访维稳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为构建平安和谐深圳发挥深圳医保的积极作用。二是提升复议应诉质效。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要求,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复议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我局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3宗,其中行政复议审理案件12宗,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宗,同比增长225%。从案件审理结果来看,维持经办机构具体行政行为6宗;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行政复议审查的2宗;撤销行政复议2宗;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宗。三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0宗,我局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7次,行政机关负责人高频次出庭,面对面处理纠纷,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八)全面提升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坚持每年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重点讲学法纳入专题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配合安排领导干部参与全市性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两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是抓好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创新“深圳医保学堂”,邀请各大院校知名专家讲授普各类知识10余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方式和能力。严格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培训及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于已持证执法人员,每年组织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云平台、学法考试平台开展宪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线上学习,将所学法律更好运用于指导实践,推动行政工作。

  二、存在不足

  我局克服人手不足、政策不熟等困难,边学边干,边干边学,逐步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工作提质增速。但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很多方面还有完善和改进的空间。一是医疗保障领域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现有医保政策法规效力层级不足,呈现碎片化、零散化状态,历史遗留政策未及时与新政策做好有序衔接,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二是基金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医保监管涉及专业性较强,执法过程中行政监管和经办稽核边界需要进一步理清。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影响执法效率;运用大数据监督、智慧监管手段开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律顾问制度要进一步落实。要进一步发挥专业外聘法律顾问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医保业务接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落实“好差评”制度;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进行政执法系统移动执法试点工作,更加依托智能化监管,推动执法效能提升,减少执法扰企;二是坚持推进立法先行,完善医疗保障法规制度体系。按计划推出长期护理保险规章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适时开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工作,逐步建立起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更好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控制行政运行风险。四是突出重点对象,抓好学习教育。坚持抓好医疗保障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筑牢理论基础。抓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普及。依托“八五”普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各类政务新媒体手段和平台,用大众话语生动阐释医疗保障政策法规要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理解把握深圳医保精神。

  专此报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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