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2 14:11 来源:
2022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召开5次党组会议和干部大会,发动各党支部召开50余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党章,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等开展宣讲辅导,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线上讨论”方式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学报告 谈体会”活动谋划2023年工作,迅速在全局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深入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题行动,制定103条措施推动落细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落实举措。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重要著作。三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局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宣讲;组织研究制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亲自推动制定深圳首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单列法治建设章节;在组织医保政策研究中,多次强调依法依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恪守法治底线。
(二)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一是提升医保便民服务能力。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医保便民服务圈,医保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区级、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行全市通办、全市一体化办。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规范异地就医备案人群范围,提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直接结算待遇;全面实现省内跨市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38家医院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进一步减轻群众“跑腿垫资”负担。在28家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推进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线上复诊,满足参保人长期复诊线上需求。二是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在“粤省事”实现15项医保业务对接,在“i深圳”App实现56项业务对接,43项业务进驻“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39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531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服务,参保人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国率先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协议网签,2022年周期协议网签率达98%。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全年为企业减负超13亿元;对中小微企业等实行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金额52.35亿元,惠及企业101余万家。
(三)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立法。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8年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步推进本市医疗保障办法修订工作。完成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规范性文件起草出台,稳步完善本市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双通道”遴选机制、扩大线上复诊病种范围,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落地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优化六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政策,更好保障儿童健康。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制定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支付政策作为行政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严格依法遵循法定权限,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一是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查处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涉嫌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骗保案,助力全国以此切入类案排查。聚焦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重要领域,综合运用异地执法、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000余家、参保人42名,办理85宗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健全基金监管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完善跨部门衔接机制,与福田检察院建立全国首个医检部门法制协作合作机制。优化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机制。三是提升医疗保障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案件管理系统建设,规范执法文书标准,完善行政文书送达指引,建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例库,更好地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74人。做好行政案件全流程指导,实施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逢罚必审”措施,强化事前把关。
(五)依法应对医疗保障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推进8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其中行政复议31件,行政诉讼应诉56件,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情况,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20件次。加强对重点案件总结分析,针对案件反映出依法行政薄弱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修订局内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信访工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局主要领导提级包案,亲自带队走访,了解信访积案中当事人真实诉求,顺利推动息诉罢访。全年共办理初信初访188件、群众满意度件88宗,排名居全市市直单位前列,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或负面炒作事件。三是加强医保决策风险评估。建立分析研判源头治理机制、重大改革事项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的重大医保政策调整开展风险评估。今年以来,在门诊共济保障、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实施前进行综合研判,明确风险点和处置预案,积极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在政策实施后密切跟踪舆情,充分发动网评员对社会存在的误读误解进行正确引导,助力政策平稳落地。
(六)主动接受各界指导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民主监督,全年共接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 24 件,政协提案17件,按时签收率、答复率均为100%。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2次,沟通建议办理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医保立法调研工作,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办理所收到的监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法治督察,切实做好自查整改。二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灵活采取文字、图解、视频,组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民心桥》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率达100%。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18件,依法回应申请人政府信息诉求。对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在书面答复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为申请人答疑解惑。
(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邀请高校专家学者作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法专题授课。常态化开展医保学堂、青年学习会活动,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汇编印发2021年《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收录医疗保障法律制度规定34万余字,成为医保干部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书。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公职律师团队,充实依法决策专业力量。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操作指引》,提高干部文件起草能力。组织开展年度学法工作,实现90%以上的参考率和95%以上优秀率双达标。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街道、进社区活动,增强各方医保法治观念。组织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派发1万余份宣传资料、开展36场定点医药机构培训会,发动3.7万名医保医师和药师,2.9万名群众线上签署医保信用承诺书,公开曝光22例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打造良好社会监督格局。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政策法规建设任务仍然繁重,立法研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医保行政执法力量水平与管理要求还不相匹配;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还需更普惠便捷、优质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更多医保贡献。一是加快完善法治医保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职工、居民分类保障,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稳妥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二是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积极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建设集查询、统计、分析、管理多层次应用于一体的基金监管案件管理系统。实施执法强基工程,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检查稽核、预算管理等相关联。三是提升智慧医保履职能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为基金监管、公共服务提供便捷、有效的数据资源支撑。深入推进一次办、免证办、跨省办、视频办等智慧服务“十项办”,推动医保服务流程和方式系统性重塑。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