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

业务背景及介绍

  背景:2017年9月全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启动,深圳市4类就医人群住院费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过,在实际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中,仍有部分参保人不能直接结算。为了让这部分异地就医垫付现金的深圳参保人少"跑腿",深圳市医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4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深圳市参保人就医人次最多的省外10个城市设立受理网点,开展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以下简称"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此业务于2017年11月23日正式启动。

  介绍: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在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将收取报销材料等医保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而审核医疗费用、支付报销费用仍由深圳医疗保险部门负责,以保证审核报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同时,为保证商业保险机构各服务网点与深圳医疗保险窗口业务标准一致,确保收件的准确性,深圳市医保局采用网络与现场培训的方式,培训各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统一办事流程与收取材料清单,收取材料后由商业保险机构深圳驻点人员使用深圳市医保局的受理系统受理。2022年11月21日起,委托2家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业务。

开展情况及数据

  截至2022年1月31日,异地报销受理业务已经开展四年多时间,省外网点已成功受理并办结了21790人次报销资料。四年多时间,就有21790人次异地就医人员不用跑回深圳来,直接在当地提交资料就可以申请报销,减少来回奔波之苦。


办事指南

受理对象及内容

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是为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提供异地收取报销材料服务。业务受理对象及内容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状态正常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住院类型。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类型。

备注:本业务暂不包括生育保险(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实行定额报销,企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报销须提供材料

受理网点和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受理此业务的2家商业保险机构,是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确定,均具有国家保监部门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完善异地服务网络、拥有专属服务管理团队、具有理赔工作经验,省外受理网点均配置有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

牵头受理的2家中标商业保险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受理网点

10个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郑州市 西安市 南京市

成都市 武汉市 上海市 重庆市 长沙市

20个网点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受理更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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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须知

主办: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电话:12345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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