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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月1日起实施职工基本医疗门诊共济改革

发布日期:2022-11-18 14: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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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12月1日起,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可以报销50%以上。

  参加深圳市基本医保一档的职工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医院看普通门诊,可享受50%以上报销比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还可以给深圳市参保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在此之前,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在医院看普通门诊,主要刷医保个人账户。12月1日以后,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在医院看普通门诊也能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报销比例和限额与就医的医院级别相关,越往基层,报销比例和限额越高。

  举个例子:12月1日前,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小张到三级医院看门诊,抽血化验的200元,全部刷医保卡个人账户。12月1日起,同样的200元,将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10元,剩下的90元由医保卡个人账户出。如果小张是到选定的社康中心看病,报销更优惠,统筹基金可以报销150元,个人账户只需要支付50元,小张看门诊个人付的费用大大减少。

  按照广东省统一要求,参保人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原则上每人选定一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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