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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核准

发布日期:2024-08-27 15: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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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医保办法规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

  (2)参保人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

  (3)参保人应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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