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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惠民保理赔细则

发布日期:2025-04-21 15:50 来源:

人工智能朗读:

  一、享受待遇条件

  (一)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规定足额缴纳“深圳惠民保”保费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的基础上,享受“深圳惠民保”待遇。

  (二)异地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深圳户籍人员

  按照规定足额缴纳“深圳惠民保”保费并在异地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深圳户籍人员,在享受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医疗救助等待遇基础上,享受“深圳惠民保”待遇。

  二、保障待遇

  (一)待遇一:医保目录内费用保障

  一个投保年度内,参保人按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本市双通道药店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以及单独支付的国谈药品费用,经本市医疗保险各项保障待遇核报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1万元以上部分,由“深圳惠民保”支付80%年支付限额120万元;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以及连续2年以上成功参保“深圳惠民保”的参保人,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由“深圳惠民保”支付80%年支付限额120万元

  其中,个人负担费用包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先行自付的费用、共付段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费用、超医疗保险限额标准、超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等。

  超医疗保险限额标准是指:超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

  超医保支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药品超出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费用。

  (二)待遇二:住院自费合规药品、耗材、诊疗及检验检查费用保障

  一个投保年度内,参保人按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并结算的、且因病情需要并经医生同意的合规药品、耗材、诊疗及检验检查费用中,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1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年支付限额120万元。符合如下条件的参保人,享受如下待遇:

  1.参保人连续2年以上成功参保“深圳惠民保”,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由“深圳惠民保”支付70%年支付限额120万元

  2.参保人是本市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0.6万元以上部分,由“深圳惠民保”支付70%年支付限额120万元

  注:如参保人同时符合上述2个条件,则按照参保人是本市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执行。

  个人负担费用包括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且不属于“深圳惠民保”负面清单的药品、耗材、诊疗、检验检查费用等,其中单一合规药品费用年支付限额50万元单一合规耗材费用年支付限额10万元单一合规诊疗费用年支付限额50万元。单一合规药品费用指的是化学名一致的药品费用总额,单一合规耗材费用指的是耗材名称一致的费用总额,单一合规诊疗费用指的是诊疗名称一致的费用总额。

  (三)待遇三:门诊自费合规药品保障

  一个投保年度内,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生同意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急)诊治疗发生并结算的合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3.1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年支付限额50万元;参保人连续2年以上成功参保“深圳惠民保”,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3万元以上部分,由“深圳惠民保”支付50%年支付限额50万元

  合规药品费用包括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支付范围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且不属于负面清单的药品费用。

  其中,参保人使用原《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指定的两种合规药品费用(含凭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医师处方到指定药店购买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使用),不设免赔额,由“深圳惠民保”支付70%年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出15万以上的部分,按照待遇三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3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执行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支付限制范围

1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艾诺宁

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一线治疗

善唯达

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NLL)的一线治疗

2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可瑞达

限用于经一线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四)待遇四:罕见病自费药品费用保障

  一个投保年度内,参保人在本市及市外罕见病协作网医院及本市指定药店确因病情需要使用9种罕见病对应的10个自费药品产生的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参保人连续参加“深圳惠民保”时间,分别支付50%、60%、70%,年支付最高限额60万元。享受本项待遇的,不同时享受待遇二、待遇三。符合如下条件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1. 截至2025年7月1日前,参保人连续参加 “深圳惠民保”3年,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年支付限额60万元;参保人连续2年成功参保“深圳惠民保”,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年支付限额55万元;参保人首次参保“深圳惠民保”,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1.1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年支付限额50万元。参保人未满三周岁,可以其监护人或父母任一方连续参加“深圳惠民保”的时间为准。

  2.本项待遇规定9种罕见病对应的10个自费药品限定在罕见病协作网医院及本市指定药店使用。

  罕见病方案保障范围

序号

罕见病病种

药品

1

黏多糖贮积症(I型)

注射用拉罗尼酶浓溶液(艾而赞)

2

黏多糖贮积症(II型)

艾度硫酸酯酶β(海芮思)

3

糖原累积病II型

阿糖苷酶α(美而赞)

4

戈谢病

注射用伊米苷酶(思而赞)

维拉苷酶α(维葡瑞)

5

低磷性佝偻病

布罗索尤单抗注射液

6

Alagille综合征

氯马昔巴特口服溶液(迈芮倍)

7

高苯丙氨酸血症

盐酸沙丙蝶呤片(海普益)

8

黏多糖贮积症(IVA型)

依洛硫酸酯酶α(唯铭赞)

9

短肠综合征

注射用替度格鲁肽(瑞唯抒)

  (五) 待遇五:“港澳药械通”费用保障

  1.一个投保年度内,参保人在本市指定医院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的15个“港澳药械通”范围内的指定药械,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3.1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参保人连续2年以上成功参保“深圳惠民保”,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3万元以上部分,由“深圳惠民保”支付50%,年支付限额50万元

  “港澳药械通”指定药械

序号

指定药械

1

厄达替尼片

2

布西珠单抗注射液

3

注射用芦比替定

4

阿伏利尤单抗

5

阿扎胞苷片

6

阿司福酶α注射液

7

曲美木单抗

8

阿培利司薄膜衣片

9

巴氯芬注射液

10

艾沙妥昔单抗注射用浓缩液

11

瑞玛奈珠单抗

12

特泽利尤单抗

13

磷酸芦可替尼软膏

14

罗莫佐单抗

15

伊曲莫德片

  2.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本市指定医院确因病情需要使用“港澳药械通”的“抗D免疫球蛋白”药品待遇时,无免赔额,支付70%。

  3.对于“磁力可延长钛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后,按照待遇一的规定执行。

  本项待遇限定在本市已获得“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与待遇二、待遇三不叠加享受。

  (六) 待遇六:救护车费用保障

  参保人因急性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救护车费用,“深圳惠民保”支付费用100元。本待遇每位参保人在一个投保年度内限支付1次

  三、特别约定

  (一)待遇核算

  “深圳惠民保”的待遇核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进行。

  属于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待遇的被保险人,先按照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再享受“深圳惠民保”待遇。

  被保险人入院日期需在“深圳惠民保”保险期间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被保险人入院日期结算“深圳惠民保”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是指:

  1.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2.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病患者:

  (1)支出型困难家庭资格认定之日前12个月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资格认定当年救助起付标准的家庭成员。

  (2)支出型困难家庭资格存续期间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年度救助起付标准的家庭成员。

  (二)就医管理

  被保险人按照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除外),在市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本项目正常享受保障待遇。

  根据本市医疗保险规定,被保险人就医发生的医疗保险降低比例报销导致个人自付费用增加的部分(含门诊),“深圳惠民保”不予支付;同时,被保险人就医发生的住院自费合规药品、合规耗材、合规诊疗和检验检查费用按正常报销标准的90%计入“深圳惠民保”报销范围。

  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期间,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非就医机构现有药品的,经主诊医生同意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凭医保协议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合规药品费用,应在出院结算时将购药发票交回医院并纳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罕见病协作网医院指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及《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名单》(国卫办医政函〔2024〕64号)规定的其他医院。(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403/2c06a492590640fa9ed02b91dedc9d43.shtml)

  (三)药品待遇

  一个投保年度内,已通过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的,并自该批次国谈药品目录实施之日起的药品,不再享受待遇二、待遇三、待遇四、待遇五保障。

  一个投保年度内,已在国内上市并移除“港澳药械通”目录的“港澳药械通”药械,不再享受待遇五保障。

  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深圳惠民保”支付范围。

  本产品保障的药品范围指2025年6月30日前国内上市的药品,具体上市时间以国家药监局批复为准。

  (四)免除责任

  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产品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应当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4.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5.被保险人符合慈善援助用药申请,但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援助项目申请未通过而发生的药品费用;被保险人通过援助审核,但因被保险人原因未领取援助药品,视为被保险人自愿放弃“深圳惠民保”适用的保险权益;

  6.被保险人在各种特种(需)病区、外宾华侨、港、澳病区就医所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以及各种特需床位费;

  7.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医用材料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标准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8.肾脏、肝脏、心脏、肺、造血干细胞等人体器官移植发生的器官费用、供体检查和治疗费用;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或处方药物(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未按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未经专科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有毒物质的费用;

  10.各种因美容、整形、整容、变性手术、减肥、治疗雀斑、脱痣、护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11.购买、租用、安装和置换义肢、假体、义眼、助听器、轮椅、拐杖、康复治疗器械、按摩保健用品、非处方医疗器械,戒烟、戒酒等发生的费用;

  12.因各种洁牙、牙移植、再植牙、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安装义齿)、镶牙等牙科护理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口腔正畸、口腔保健及色斑牙治疗等牙科美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3.各类医疗鉴定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基因筛查、基因检测等费用;

  14.保健性或非疾病治疗项目发生的费用,如各种健康体检、预防性用药、癌症筛查等费用;

  15.除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的诊疗项目外,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或使用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治疗、药品或药物;

  16.用于治疗《第一批罕见病目录(121种)》及《第二批罕见病目录(86种)》中罕见病的基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中,不属于“深圳惠民保”待遇四规定范围的,不纳入“深圳惠民保”待遇二、待遇三、待遇四、待遇五保障。

  (五)不予支付的药品费用

  1.超出药品说明书所列明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的费用。

  2.待遇三中除指定的药品(“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艾诺宁,善唯达、“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可瑞达)外,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急)诊治疗发生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至院外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其他药品及费用。

  说明:对于不予支付情形和负面清单,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动态调整。

  3.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和药材负面清单

  膏方费用以及以下主要起滋补保健用途以及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和中药饮片不纳入“深圳惠民保”保障范围,具体包括:阿胶、白糖参、红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猴枣、酒制蜂胶、羚羊角、羚羊角尖粉(羚羊角镑片、羚羊角粉)、鹿茸(鹿茸粉、鹿茸片)、马宝、玛瑙、牛黄(天然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鲜石斛(铁皮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注:以上所列药品均包括生药及炮制后的药材及饮片。

  (六)不予支付的诊查服务费用负面清单

  健康咨询、中风预测、健康预测、预防接种疫苗费、免陪照护等费用。

  四、待遇结算

  (一)“一站式”结算

  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结算的被保险人,在广东省内联网医疗机构和市内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结算后,其中符合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通过“深圳惠民保”待遇“一站式”结算,被保险人无需另行申请理赔。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医疗费用结算单可查看“深圳惠民保”相关结算信息。

  (二)零星理赔

  对于不满足“一站式”结算的情形,且符合“深圳惠民保”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由“深圳惠民保”零星理赔。

  “深圳惠民保”零星理赔是指:由申请人通过“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证明和资料申请零星理赔,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 被保险人广东省外异地就医已联网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2. 不属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其他被保险人就医的医疗费用。

  3. 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患大病需要在非选定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药费,或在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药费,不属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情形的。

  参保人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应当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向承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三)本市就医或异地就医未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在符合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在本市或异地就医未能及时进行医保联网结算的,需到向本市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提交医保零星报销,其中符合“深圳惠民保”赔付范围的金额将按照“一站式”结算。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模式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因转诊或备案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模式按月支付给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支付给各地结算医疗机构。

  更多资讯请关注“深圳惠民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承保公司官网。

  附表:

  表1.原“深圳重疾险”两种合规药品指定药店列表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店地址

1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新稀特大药房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社区翠竹路1002-3号

2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光明大药房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城佳科技工业园393号202

3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新安大药房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路西乡段237-1号1楼

4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展销厅分店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115号816栋

5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桃园分店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田厦社区桃园路119号常丰花园B栋17#、18#

6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富盈门分店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76区富盈门花园C1栋0132-0133

7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龙岗盛世佳广场分店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墟社区龙平东路42,44,46,48号龙平东路48号

8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莲花北分店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北社区莲花路1116号莲花北吉莲大厦2栋JL103

9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布心村分店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南路西龙丽园裙楼1层101号

1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华富北分店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梅岗社区笋岗西路3004号银华大厦20GG10

11

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银华大厦健康药房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梅岗社区笋岗西路3004号银华大厦3002-3

12

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凯旋城健康药房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乐社区新安一路20号金泓凯旋城11栋新安一路20-54

13

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华嘉逸店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办事处建设路南侧嘉逸花园1栋103

14

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明人民医院健康药房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围社公明医院旁第四栋1号

15

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市二院分店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银华大厦第二十二层2208室

16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深圳大药房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首层西侧

17

深圳市思派大药房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平社区田贝一路23号文锦广场7号一层A13/A37

18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翠竹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翠都花园裙楼负1-4

19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昌药店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太白路与东昌路交界处淳安居首层商铺

20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华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虹路中电福华大厦101室

21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银华店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4号银华大厦13A01

22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前进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 19 区 17 栋新安二路商铺 149-2

23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信义药店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76号东久创新科技园一期二栋2-208

24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十二分店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龙岗大道2284号101

25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头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新路3115号前后两栋一楼之一

  注:由于药店会因经营情况变化或名字、场地变更出现调整,具体药店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表2.罕见病深圳指定医院列表

序号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1

深圳市人民医院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东门北路1017号大院和深圳市深南东路3046号

2

深圳市儿童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

3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福强路3012号

4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1号

  表3.罕见病指定药店列表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店地址

1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翠竹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翠都花园裙楼负1-4

2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华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虹路中电福华大厦101室

3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银华店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4号银华大厦13A01

4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前进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 19 区 17 栋新安二路商铺 149-2

5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信义药店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76号东久创新科技园一期二栋2-208

6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头药店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新路3115号前后两栋一楼之一

7

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十二分店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龙岗大道2284号101

  注:由于药店会因经营情况变化或名字、场地变更出现调整,具体药店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表4.港澳药械通”深圳指定医院列表

序号

医院名称

地址

1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1号

2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6号

3

深圳禾正医院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苑路16号

4

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01号

5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

6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罗湖区友谊路47号(友谊路院区)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2069号(春风路院区)

7

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宝安区玉律路56号

8

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福强路4012号新风大厦

9

深圳恒生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路20号

10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


表5.深圳惠民保零星理赔所需证明和资料列表

“深圳惠民保”零星理赔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序号

情况分类

基本资料

其他所需专项资料

申请途径

备注

1

医保目录内费用保障

异地就医已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1.证件资料类:

申请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被保人的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申请人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照片(正反面);
2.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发票;   
3.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入院记录、出院诊断、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检验报等;门诊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就诊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处方等;
4.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1.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清单;
2.客户信息登记表(个人)(反洗钱用);
3.对于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后且又在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由申请人通过 “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申请零星理赔的,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异地就医是指:被保险人在所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就医。

本市就医或异地就医未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申请医保特殊零星报销业务的同时,其中符合“深圳惠民保”保险责任的费用将按照“一站式”服务流程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另外提交资料。

需向本市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医保零星报销申请,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医保特殊零星报销业务具体流程及规定资料请咨询本市各区医保分中心;无需再另外申请零星理赔。

2

住院自费合规药品、耗材、诊疗及检验检查费用保障

1.证件资料类:

申请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被保人的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申请人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照片(正反面);
2.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发票;   
3.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入院记录、出院诊断、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检验报、处方等;
4.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1.若异地就医则需提供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清单;
2.客户信息登记表(个人)(反洗钱用);
3.对于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后且又在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由申请人通过 “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申请零星理赔的,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需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并结算的确因病情需要的合规药品费用和检验检查费用。

3

合规药品保障

1.证件资料类:

申请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被保人的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申请人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照片(正反面);
2.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发票;      
3.病历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处方、相关病情诊断书、门诊/住院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等;
4.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1.客户信息登记表(个人)(反洗钱用);
2.对于已经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特定药品费用结算证明。

由申请人通过“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申请零星理赔的,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艾诺宁、善唯达,“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可瑞达两种合规药品费用需在本市指定药店购买

4

罕见病自费药品费用保障

1.证件资料类:

申请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被保人的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申请人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照片(正反面);
2.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发票;
3.病历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病情诊断书、门诊/住院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等;
4.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5.药品处方。

客户信息登记表(个人)(反洗钱用)

由申请人通过“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申请零星理赔的,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需为罕见病协作网医院或在本市指定药店购买

5

“港澳药械通”费用保障

1.证件资料类:

申请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被保人的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申请人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照片(正反面);
2.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发票;
3.病历资料:相关病情诊断书、门诊/住院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就诊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等;
4.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5.药品处方。

客户信息登记表(个人)(反洗钱用)

由申请人通过“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申请零星理赔的,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仅限在本市已获得“港澳药械通”试点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6

救护车费用保障

1.证件资料类:

申请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被保人的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申请人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照片(正反面);
2、医疗机构出具的救护车费用收据(加盖公章)。

3.病历资料:相关病情诊断书、门诊/住院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就诊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等;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或保险公司要求的其它材料。

客户信息登记表(个人)(反洗钱用)

由申请人通过“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申请零星理赔的,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表6.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

序号

编码

诊疗项目

1

013112010010000

取卵术

2

013112010020000

胚胎培养

013112010020001

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加收)

3

013112010050000

胚胎移植

013112010050001

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

4

013112010080000

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

5

013112010090000

人工授精

013112010090100

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

6

013111000010000

精子优选处理

7

013111000020000

取精术

013111000020001

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

8

013112010100000

单精子注射

013112010100001

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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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数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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