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30 10:48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2023年2月底,深圳市医保局与深圳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医审协同合作机制的意见》,搭建协同联动、资源共享、双向咨询、成果共用“四大平台”,创新建立“医审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医保监管和审计监督各自专业优势,共同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搭建“协同联动”平台。统筹制定工作计划,就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系统性、机制性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相互配合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不定期共享医疗保障方面政策法规和医保基金相关数据,交流共享检查思路、问题线索和行政处罚事项,共同推动基金监管、审计监督“双管其下”。
三是搭建“双向咨询”平台。深圳市医保局在调查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就发现涉及会计处理、财务政策等问题的界定向市审计局进行咨询;深圳市审计局可以就审计工作中涉及医保基金、医药机构的专业性问题咨询市医保局。
四是搭建“成果共用”平台。相互运用医保监管成果,加强对发现问题的分析总结提炼,查找医保基金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运行管理漏洞和信息系统缺陷,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发挥合力共促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