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7 16: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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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
⑴以上采购的第1-5项货物包含设计、制作、运输等;第7项视频分辨率≥1080P,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不超过1GB,并提供相应内容简介及创作说明。
⑵以上采购的所有货物(服务)完整著作权均归我局所有,未经我局允许,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上述所有采购货物(服务)的经营范围;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如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不符合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需求
1.交货期:以上采购的第1-6项货物(服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第7项第一个视频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半月内;第7项第二个视频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半月内。
2.交货地点:以上采购的第1-5项货物交至各区医保分局办公地点,地址详见http://hsa.sz.gov.cn/zwgk/jgzn/pcjg/。
3.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所供商品生产日期为近3个月生产。
4.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9.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设计、制作、运输、测试、维护、剪辑以及其它应有的费用)。
五.评分规则
1.权重范围(价格+技术+商务=100分)
2.评分因素
六. 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
(2)报价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5)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6)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涉及评分细则所需资料);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公告期限
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jjjgc@shenzhen.gov.cn。
联系人:周女士;0755-88120620。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